澤風大過(28)
[傳] 大過 序卦曰 頤者 養也 不養則不可動 故受之以大過 凡物養而後能成 成則能動 動則有過 大過所以次頤也 爲卦上兌下巽 澤在木上 滅木也 澤者 潤養於木 乃至滅沒於木 爲大過之義 大過者 陽過也 故爲大者過 過之大 與大事過也 聖賢道德功業 大過於人 凡事之大過於常者 皆是也 夫聖人 盡人道 非過於理也 其制事以天下之正理 矯矢之用 小過於中者則有之 如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於儉 是也 蓋矯之小過而後 能及於中 乃求中之用也 所謂大過者 常事之大者耳 非有過於理也 唯其大 故不常見 以其比常所見者大 故謂之大過 如堯舜之禪讓 湯武之放伐 皆由道也 道 无不中 无不常 以世人所不常見 故謂之大過於常也
大過 棟 橈 利有攸往 亨
[傳] 小過 陰過於上下 大過 陽過於中 陽過於中而上下弱矣 故爲棟橈之象 棟 取其勝重 四陽 聚於中 可謂重矣 九三九四皆取棟象 謂任重也 橈 取其本末弱 中强而本末弱 是以橈也 陰弱而陽强 君子盛而小人衰 故利有攸往而亨也 棟 今之謂之檁
[本義] 大 陽也 四陽 居中過盛 故爲大過 上下二陰 不勝其重 故有棟橈之象 又以四陽雖過而二五得中 內巽外說 有可行之道 故利有所往而得亨也
彖曰 大過 大者過也
[傳] 大者過 謂陽過也 在事 爲事之大者過 與其過之大
[本義] 以卦體 釋卦名義
棟橈 本末 弱也
[傳] 謂上下二陰衰弱 陽盛則陰衰 故爲大者過 在小過則曰小者過 陰過也
[本義] 復以卦體 釋卦辭 本 謂初 末 謂上 弱 謂陰柔
剛過而中 巽而說行 利有攸往 乃亨
[傳] 言卦才之善也 剛雖過而二五皆得中 是處不失中道也 下巽上兌 是 以巽順和說之道而行也 在大過之時 以中道巽說而行 故利有攸往 乃所以能亨也
[本義] 又以卦體卦德 釋卦辭
大過之時大矣哉
[傳] 大過之時 其事甚大 故贊之曰大矣哉 如立非常之大事 興不世之大功 成絶俗之大德 皆大過之事也
[本義] 大過之時 非有大過人之材 不能濟也 故歎其大
象曰 澤滅木 大過 君子 以 獨立不懼 遯世无悶
[傳] 澤 潤養於木者也 乃至滅沒於木 則過甚矣 故爲大過 君子觀大過之象 以立其大過人之行 君子所以大過人者 以其能獨立不懼 遯世无悶也 天下非之而不顧 獨立不懼也 擧世不見知而不悔 遯世无悶也 如此然後能自守 所以爲大過人也
[本義] 澤滅於木 大過之象也 不懼无悶 大過之行也
初六 藉用白茅 无咎
[傳] 初以陰柔 巽體而處下 過於畏愼者也 以柔在下 用茅藉物之象 不錯諸地而藉以茅 過於愼也 是以无咎 茅之爲物 雖薄 而用可重者 以用之能成敬愼之道也 愼守斯術而行 豈有失乎 大過之用也 繫辭云 苟錯諸地 而可矣 藉之用茅 何咎之有 愼之至也 夫茅之爲物 薄 而用 可重也 愼斯術也 以往 其无所失矣 言敬愼之至也 茅雖至薄之物 然用之可甚重 以之藉薦則爲重愼之道 是用之重也 人之過於敬愼 爲之非難 而可以保其安而无過 苟能愼斯道 推而行之於事 其无所失矣
[本義] 當大過之時 以陰柔居巽下 過於畏愼而无咎者也 故其象占如此 白茅 物之潔者
象曰 藉用白茅 柔在下也
[傳] 以陰柔處卑下之道 唯當過於敬愼而已 以柔在下 爲以茅藉物之象 敬愼之道也
九二 枯楊 生稊 老夫得其女妻 无不利
[傳] 陽之大過 比陰則合 故二與五皆有生象 九二當大過之初 得中而居柔 與初密比而相與 初旣切比於二 二復无應於上 其相與可知 是剛過之人而能以中自處 用柔相濟者也 過剛則不能有所爲 九三是也 得中用柔則能成大過之功 九二是也 楊者 陽氣易感之物 陽過則枯矣 楊枯槁而復生稊 陽過而未至於極也 九二陽過而與初 老夫得女妻之象 老夫而得女妻 則能成生育之功 二得中居柔而與初 故能復生稊而无過極之失 无所不利也 在大過 陽爻居陰則善 二與四是也 二不言吉 方言无所不利 未遽至吉也 稊 根也 劉琨勸進表云 生繁華於枯荑 謂枯根也 鄭玄易 亦作荑字 與稊同
[本義] 陽過之始而比初陰 故其象占如此 稊 根也 榮於下者也 榮於下則生於上矣 夫雖老而得女妻 猶能成生育之功也
象曰 老夫女妻 過以相與也
[傳] 老夫之說少女 少女之順老夫 其相與過於常分 謂九二初六陰陽相與之和 過於常也
九三 棟橈 凶
[傳] 夫居大過之時 興大過之功 立大過之事 非剛柔得中 取於人以自輔 則不能也 旣過於剛强 則不能與人同 常常之功 尙不能獨立 況大過之事乎 以聖人之才 雖小事 必取於人 當天下之大任則可知矣 九三 以大過之陽 復以剛自居而不得中 剛過之甚者也 以過甚之剛 動則違於中和而拂於衆心 安能當大過之任乎 故不勝其任 如棟之橈 傾敗其室 是以凶也 取棟爲象者 以其无輔而不能勝重任也 或曰 三 巽體而應於上 豈无用柔之象乎 曰 言易者 貴乎識勢之重輕 時之變易 三居過而用剛 巽旣終而且變 豈復有用柔之義 應者 謂志相從也 三方過剛 上能繫其志乎
[本義] 三四二爻 居卦之中 棟之象也 九三 以剛居剛 不勝其重 故象橈而占凶
象曰 棟橈之凶 不可以有輔也
[傳] 剛强之過 則不能取於人 人亦不能親輔之 如棟橈折 不可支輔也 棟 當室之中 不可加助 是不可以有輔也
九四 棟隆 吉 有它 吝
[傳] 四居近君之位 當大過之任者也 居柔 爲能用柔相濟 旣不過剛 則能勝其任 如棟之隆起 是以吉也 隆起 取不下橈之義 大過之時 非陽剛 不能濟 以剛處柔 爲得宜矣 若又與初六之陰相應則過也 旣剛柔得宜 而志復應陰 是有它也 有它則有累於剛 雖未至於大害 亦可吝也 蓋大過之時 動則過也 有它 謂更有它志 吝 爲不足之義 謂可少也 或曰 二比初則无不利 四若應初則爲吝 何也 曰 二得中而比於初 爲以柔相濟之義 四與初爲正應 志相繫者也 九旣居四 剛柔得宜矣 復牽繫於陰 以害其剛 則可吝也
[本義] 以陽居陰 過而不過 故其象隆而占吉 然下應初六 以柔濟之 則過於柔矣 故又戒以有它則吝也
象曰 棟隆之吉 不橈乎下也
[傳] 棟隆起則吉 不橈曲以就下也 謂不下繫於初也
九五 枯楊 生華 老婦得其士夫 无咎 无譽
[傳] 九五當大過之時 本以中正居尊位 然下无應助 固不能成大過之功 而上比過極之陰 其所相濟者 如枯楊之生華 枯楊 下生根稊 則能復生 如大過之陽 興成事功也 上生華秀 雖有所發 无益於枯也 上六 過極之陰 老婦也 五雖非少 比老婦則爲壯矣 於五无所賴也 故反稱婦得 過極之陰 得陽之相濟 不爲无益也 以士夫而得老婦 雖无罪咎 殊非美也 故云无咎无譽 象復言其可醜也
[本義] 九五 陽過之極 又比過極之陰 故其象占 皆與二反
象曰 枯楊生華 何可久也 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傳] 枯楊 不生根而生華 旋復枯矣 安能久乎 老婦而得士夫 豈能成生育之功 亦爲可醜也
上六 過涉滅頂 凶 无咎
[傳] 上六以陰柔 處過極 是小人過常之極者也 小人之所謂大過 非能爲大過人之事也 直過常越理 不恤危亡 履險蹈禍而已 如過涉於水 至滅沒其頂 其凶可知 小人 狂躁以自禍 蓋其宜也 復將何尤 故曰无咎 言自爲之 无所怨咎也 因澤之象而取涉義
[本義] 處過極之地 才弱不足以濟 然於義爲无咎矣 蓋殺身成仁之事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 過涉之凶 不可咎也
[傳] 過涉之溺 乃自爲之 不可以有咎也 言无所怨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