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水師(7)
[傳] 師 序卦 訟必有衆起 故受之以師 師之興 由有爭也 所以次訟也 爲卦 坤上坎下 以二體言之 地中有水 爲衆聚之象 以二卦之義言之 內險外順 險道而以順 行師之義也 以爻言之 一陽而爲衆陰之主 統衆之象也 比 以一陽 爲衆陰之主而在上 君之象也 師 以一陽 爲衆陰之主而在下 將帥之象也
師 貞 丈人 吉 无咎
[傳] 師之道 以正爲本 興師動衆 以毒天下而不以正 民弗從也 强驅之耳 故 師以貞爲主 其動雖正也 帥之者必丈人 則吉而无咎也 蓋有吉而有咎者 有无咎而不吉者 吉且无咎 乃盡善也 丈人者 尊嚴之稱 帥師總衆 非衆所尊信畏服 則安能得人心之從 故 司馬穰苴擢自微賤 授之以衆 乃以衆心未服 請莊賈爲將也 所謂丈人 不必素居崇貴 但其才謀德業 衆所畏服 則是也 如穰苴旣誅莊賈則衆心畏服 乃丈人矣 又如淮陰侯 起於微賤 遂爲大將 蓋其謀爲 有以使人尊畏也
[本義] 師 兵衆也 下坎上坤 坎險坤順 坎水坤地 古者 寓兵於農 伏至險於大順 藏不測於至靜之中 又卦惟九二一陽 居下卦之中 爲將之象 上下五陰 順而從之 爲衆之象 九二 以剛居下而用事 六五 以柔居上而任之 爲人君命將出師之象 故 其卦之名曰師 丈人 長老之稱 用師之道 利於得正 而任老成之人 乃得吉而无咎 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彖曰 師 衆也 貞 正也 能以衆正 可以王矣
[傳] 能使衆人皆正 可以王天下矣 得衆心服從而歸正 王道止於是也
[本義] 此 以卦體 釋師貞之義 以 謂能左右之也 一陽 在下之中 而五陰 皆爲所以也 能以衆正 則王者之師矣
剛中而應 行險而順
[傳] 言二也 以剛處中 剛而得中道也 六五之君 爲正應 信任之專也 雖行險道而以順動 所謂義兵 王者之師也 上順下險 行險而順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 從之 吉 又何咎矣
[傳] 師旅之興 不无傷財害人 毒害天下 然而民心從之者 以其義動也 古者 東征西怨 民心 從也 如是故 吉而无咎 吉 謂必克 无咎 謂合義 又何咎矣 其義故无咎也
[本義] 又以卦體卦德 釋丈人吉无咎之義 剛中 謂九二 應 謂六五應之 行險 謂行危道 順 謂順人心 此非有老成之德者 不能也 毒 害也 師旅之興 不无害於天下 然以其有是才德 是以 民悅而從之也
象曰 地中有水 師 君子 以 容民畜衆
[傳] 地中有水 水聚於地中 爲衆聚之象 故爲師也 君子觀地中有水之象 以容保其民 畜聚其衆也
[本義] 水不外於地 兵不外於民 故能養民則可以得衆矣
初六 師出以律 否 臧 凶
[傳] 初 師之始也 故言出師之義 及行師之道 在邦國興師而言 合義理則是以律法也 謂以禁亂誅暴而動 苟動不以義 則雖善 亦凶道也 善 謂克勝 凶 謂殃民害義也 在行師而言 律 謂號令節制 行師之道 以號令節制爲本 所以統制於衆 不以律 則雖善 亦凶 雖使勝捷 猶凶道也 制師无法 幸而不敗且勝者 時有之矣 聖人之所戒也
[本義] 律 法也 否臧 謂不善也 鼂氏曰 否字 先儒多作不 是也 在卦之初 爲師之始 出師之道 當謹其始 以律則吉 不臧則凶 戒占者當謹始而守法也
象曰 師出以律 失律 凶也
[傳] 師出 當以律 失律則凶矣 雖幸而勝 亦凶道也
九二 在師 中 吉 无咎 王三錫命
[傳] 師卦 唯九二一陽 爲衆陰所歸 五居君位 是其正應 二乃師之主 專制其事者也 居下而專制其事 唯在師則可 自古命將 閫外之事 得專制也 在師 專制而得中道 故吉而无咎 蓋恃專制失爲下之道 不專則无成功之理 故得中爲吉 凡師之道 威和竝至則吉也 旣處之盡其善 則能成功而安天下 故王錫寵命 至于三也 凡事至于三者 極也 六五在上 旣專倚任 復厚其寵數 蓋禮不稱 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 他卦 九二爲六五所任者有矣 唯師專主其事而爲衆陰所歸 故其義最大 人臣之道 於事 无所敢專 唯閫外之事則專制之 雖制之在己 然因師之力而能致者 皆君所與而職當爲也 世儒 有論魯祀周公以天子禮樂 以爲周公能爲人臣不能爲之功 則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禮樂 是 不知人臣之道也 夫居周公之位 則爲周公之事 由其位而能爲者 皆所當爲也 周公 乃盡其職耳 子道亦然 唯孟子爲知此義 故曰 事親 若曾子者可也 未嘗以曾子之孝 爲有餘也 蓋子之身 所能爲者 皆所當爲也
[本義] 九二在下 爲衆陰所歸 而有剛中之德 上應於五而爲所寵任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 在師中吉 承天寵也 王三錫命 懷萬邦也
[傳] 在師中吉者 以其承天之寵任也 天 謂王也 人臣 非君寵任之 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 象 以二專主其事 故發此義 與前所云世儒之見 異矣 王三錫以恩命 褒其成功 所以懷萬邦也
六三 師或輿尸 凶
[傳] 三 居下卦之上 居位當任者也 不唯其才陰柔不中正 師旅之事 任當專一 二旣以剛中之才 爲上信倚 必專其事 乃有成功 若或更使衆人主之 凶之道也 輿尸 衆主也 蓋指三也 以三居下之上 故發此義 軍旅之事 任不專一 覆敗必矣
[本義] 輿尸 謂師徒撓敗 輿尸而歸也 以陰居陽 才弱志剛 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 師或輿尸 大无功也
[傳] 倚付二三 安能成功 豈唯无功 所以致凶也
六四 師左次 无咎
[傳] 師之進 以强勇也 四以柔居陰 非能進而克捷者也 知不能進而退 故左次 左次 退舍也 量宜進退 乃所當也 故无咎 見可而進 知難而退 師之常也 唯取其退之得宜 不論其才之能否也 度不能勝而完師以退 愈於覆敗 遠矣 可進而退 乃爲咎也 易之發此義 以示後世 其仁深矣
[本義] 左次 謂退舍也 陰柔不中而居陰得正 故其象如此 全師以退 賢於六三 遠矣 故其占如此
象曰 左次无咎 未失常也
[傳] 行師之道 因時施宜 乃其常也 故左次未必爲失也 如四退次 乃得其宜 是以无咎
[本義] 知難而退 師之常也
六五 田有禽 利執言 无咎 長子帥師 弟子輿尸 貞 凶
[傳] 五 君位 興師之主也 故言興師任將之道 師之興 必以蠻夷猾夏 寇賊姦宄 爲生民之害 不可懷來然後 奉辭以誅之 若禽獸入于田中 侵害稼穡 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 如此而動 乃得无咎 若輕動以毒天下 其咎大矣 執言 奉辭也 明其罪而討之也 若秦皇 漢武 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 非田有禽也 任將授師之道 當以長子帥師 二在下而爲師之主 長子也 若以弟子衆主之 則所爲雖正 亦凶也 弟子 凡非長者也 自古 任將不專 而致覆敗者 如晉荀林父邲之戰 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
[本義] 六五 用師之主 柔順而中 不爲兵端者也 敵加於己 不得已而應之 故爲田有禽之象 而其占 利以搏執而无咎也 言 語辭也 長子 九二也 弟子 三四也 又戒占者專於委任 若使君子任事 而又使小人參之 則是使之輿尸而歸 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象曰 長子帥師 以中行也 弟子輿尸 使不當也
[傳] 長子 謂二 以中正之德 合於上而受任以行 若復使其餘者 衆尸其事 是 任使之不當也 其凶宜矣
上六 大君 有命 開國承家 小人勿用
[傳] 上 師之終也 功之成也 大君 以爵命賞有功也 開國 封之爲諸侯也 承家 以爲卿大夫也 承 受也 小人者 雖有功 不可用也 故戒使勿用 師旅之興 成功非一道 不必皆君子也 故戒以小人有功 不可用也 賞之以金帛祿位 可也 不可使有國家而爲政也 小人 平時 易致驕盈 況挾其功乎 漢之英彭 所以亡也 聖人之深慮遠戒也 此 專言師終之義 不取爻義 蓋以其大者 若以爻言 則六以柔居順之極 師旣終而在无位之地 善處而无咎者也
[本義] 師之終 順之極 論功行賞之時也 坤爲土 故有開國承家之象 然小人則雖有功 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 但優以金帛 可也 戒行賞之人 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 而小人遇之 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 大君有命 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 必亂邦也
[傳] 大君 持恩賞之柄 以正軍旅之功 師之終也 雖賞其功 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 用之 必亂邦 小人恃功而亂邦者 古有之矣
[本義] 聖人之戒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