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需訟(6)

 

訟 序卦 飮食必有訟 故受之以訟 人之所需者 飮食 旣有所須 爭訟所由起也 訟所以次需也 爲卦 乾上坎下 以二象言之 天陽上行 水性就下 其行相違 所以成訟也 以二體言之 上剛下險 剛險相接 能无訟乎 又人 內險阻而外剛强 所以訟也

 

訟 有孚 窒 惕 中 吉 終 凶

[傳義] 하여 하니

[本義] 하니 하여

() : 막다, 막히다. () : 두려워하다, 놀라다.

 

[] 訟之道 必有其孚實 中无其實 乃是誣妄 凶之道也 卦之中實 爲有孚之象 訟者 與人爭辯而待決於人 雖有孚 亦須窒塞未通 不窒則已明 无訟矣 事旣未辯 吉凶 未可必也 故有畏惕 中吉 得中則吉也 終凶 終極其事則凶也

 

利見大人 不利涉大川

 

[] 訟者 求辯其曲直也 故 利見於大人 大人則能以其剛明中正 決所訟也 訟非和平之事 當擇安地而處 不可陷於危險 故 不利涉大川也

 

[本義] 訟 爭辯也 上乾下坎 乾剛坎險 上剛以制其下 下險以伺其上 又爲內險而外健 又爲己險而彼健 皆訟之道也 九二中實 上无應與 又爲加憂 且於卦變 自遯而來 爲剛來居二而當下卦之中 有有孚而見窒 能懼而得中之象 上九過剛 居訟之極 有終極其訟之象 九五剛健中正 以居尊位 有大人之象 以剛乘險 以實履陷 有不利涉大川之象 故戒占者 必有爭辯之事而隨其所處 爲吉凶也

() : 엿보다, 찾다.

 

彖曰 訟 上剛下險 險而健 訟

 

[] 訟之爲卦 上剛下險 險而又健也 又爲險健相接 內險外健 皆所以爲訟也 若健而不險 不生訟也 險而不健 不能訟也 險而又健 是以訟也

 

[本義] 以卦德 釋卦名義

 

訟有孚窒惕中吉 剛來而得中也

 

[] 訟之道固如是 又據卦才而言 九二以剛 自外來而成訟 則二乃訟之主也 以剛處中 中實之象 故爲有孚 處訟之時 雖有孚信 亦必艱阻窒塞而有惕懼 不窒則不成訟矣 又居險陷之中 亦爲窒塞惕懼之義 二以陽剛 自外來而得中 爲以剛來訟而不過之義 是以吉也 卦有更取成卦之由爲義者 此是也 卦義不取成卦之由 則更不言所變之爻也 據卦辭 二乃善也 而爻中 不見其善 蓋卦辭 取其有孚得中而言 乃善也 爻則以自下訟上爲義 所取不同也

 

終凶 訟不可成也

 

[] 訟 非善事 不得已也 安可終極其事 極意於其事則凶矣 故 曰不可成也 成 謂窮盡其事也

 

利見大人 尙中正也

 

[] 訟者 求辯其是非也 辯之當 乃中正也 故利見大人 以所尙者中正也 聽者非其人 則或不得其中正也 中正大人 九五是也

 

不利涉大川 入于淵也

 

[] 與人訟者 必處其身於安平之地 若蹈危險 則陷其身矣 乃入于深淵也 卦中 有中正險陷之象

 

[本義] 以卦變卦體卦象 釋卦辭

 

象曰 天與水 違行 訟 君子 以 作事謀始

 

[] 天上水下 相違而行 二體違戾 訟之由也 若上下相順 訟何由興 君子觀象 知人情有爭訟之道 故凡所作事 必謀其始 絶訟端於事之始 則訟无由生矣 謀始之義廣矣 若愼交結 明契券之類 是也

契券(계권) : 문서.

 

[本義] 天上水下 其行相違 作事謀始 訟端 絶矣

 

初六 不永所事 小有言 終吉

 

[] 六以柔弱居下 不能終極其訟者也 故 於訟之初 因六之才 爲之戒曰 若不長永其事 則雖小有言 終得吉也 蓋訟非可長之事 以陰柔之才而訟於下 難以吉矣 以上有應援而能不永其事 故 雖小有言 終得吉也 有言 災之小者也 不永其事而不至於凶 乃訟之吉也

 

[本義] 陰柔居下 不能終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 不永所事 訟不可長也

 

[] 六以柔弱而訟於下 其義固不可長永也 永其訟 則不勝而禍難及矣 又於訟之初 旣戒訟非可長之事也

 

雖小有言 其辯 明也

 

[] 柔弱居下 才不能訟 雖不永所事 旣訟矣 必有小災 故小有言也 旣不永其事 又上有剛陽之正應 辯理之明 故終得其吉也 不然 其能免乎 在訟之義 同位而相應 相與者也 故初於四 爲獲其辯明 同位而不相得 相訟者也 故 二與五 爲對敵也

 

九二 不克訟 歸而逋 其邑人 三百戶 无眚

() : 달아나다, 체납하다. () : 허물, 재앙.

 

[] 二五 相應之地 而兩剛不相與 相訟者也 九二 自外來 以剛處險 爲訟之主 乃與五爲敵 五以中正 處君位 其可敵乎 是爲訟而義不克也 若能知其義之不可 退歸而逋避 以寡約自處 則得无過眚也 必逋者 避爲敵之地也 三百戶 邑之至小者 若處强大 是猶競也 能无眚乎 眚 過也 處不當也 與知惡而爲 有分也

 

[本義] 九二 陽剛 爲險之主 本欲訟者也 然以剛居柔 得下之中而上應九五 陽剛居尊 勢不可敵 故其象占如此 邑人三百戶 邑之小者 言自處卑約 以免災患 占者如是則无眚矣

 

象曰 不克訟 歸逋竄也

() : 숨다, 달아나다.

 

[] 義旣不敵 故不能訟 歸而逋竄 避去其所也

 

自下訟上 患至掇也

() : 줍다, 가리다, 선택하다.

 

[] 自下而訟其上 義乖勢屈 禍患之至 猶拾掇而取之 言易得也

 

[本義] 掇 自取也

 

六三 食舊德 貞 厲 終吉

 

[] 三雖居剛而應上 然質本陰柔 處險而介二剛之間 危懼 非爲訟者也 祿者 稱德而受 食舊德 謂處其素分 貞 謂堅固自守 厲終吉 謂雖處危地 能知危懼 則終必獲吉也 守素分而无求 則不訟矣 處危 謂在險而承乘皆剛 與居訟之時也

 

或從王事 无成

 

[] 柔 從剛者也 下 從上者也 三 不爲訟而從上九所爲 故曰 或從王事无成 謂從上而成不在己也 訟者 剛健之事 故初則不永 三則從上 皆非能訟者也 二爻 皆以陰柔不終而得吉 四亦以不克而渝 得吉 訟 以能止爲善也

 

[本義] 食 猶食邑之食 言所享也 六三 陰柔 非能訟者 故守舊居正 則雖危而終吉 然或出而從上之事 則亦必无成功 占者守常而不出則善也

 

象曰 食舊德 從上 吉也

 

[] 守其素分 雖從上之所爲 非由己也 故无成而終得其吉也

 

[本義] 從上吉 謂隨人則吉 明自主事則无成功也

 

九四 不克訟 復卽命 渝 安貞 吉

(, ) : 변하다, 바뀌다.

 

[] 四以陽剛而居健體 不得中正 本爲訟者也 承五履三而應初 五 君也 義不克訟 三 居下而柔 不與之訟 初 正應而順從 非與訟者也 四雖剛健欲訟 无與對敵 其訟 无由而興 故不克訟也 又居柔以應柔 亦爲能止之義 旣義不克訟 若能克其剛忿欲訟之心 復則就於命 革其心 平其氣 變而爲安貞則吉矣 命 謂正理 失正理 爲方命 故 以卽命爲復也 方 不順也 書云方命圮族 孟子云方命虐民 夫剛健而不中正則躁動 故不安 處非中正 故不貞 不安貞 所以好訟也 若義不克訟而不訟 反就正理 變其不安貞 爲安貞 則吉矣

() : 거스러다, 거역하다. () : 무너지다, 무너뜨리다.

 

[本義] 卽 就也 命 正理也 渝 變也 九四 剛而不中 故有訟象 以其居柔 故又爲不克而復就正理 渝變其心 安處於正之象 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 復卽命渝安貞 不失也

 

[] 能如是則爲无失矣 所以吉也

 

九五 訟 元吉

 

[] 以中正居尊位 治訟者也 治訟 得其中正 所以元吉也 元吉 大吉而盡善也 吉大而不盡善者有矣

 

[本義] 陽剛中正 以居尊位 聽訟而得其平者也 占者遇之 訟而有理 必獲伸矣

 

象曰 訟元吉 以中正也

 

[] 中正之道 何施而不元吉

 

[本義] 中則聽不偏 正則斷合理

 

上九 或錫之鞶帶 終朝三褫之

() : 주다, 하사하다. () : 큰 띠. () : 옷을 벗겨 빼앗다.

 

[] 九以陽居上 剛健之極 又處訟之終 極其訟者也 人之肆其剛强 窮極於訟 取禍喪身 固其理也 設或使之善訟能勝 窮極不已 至於受服命之賞 是亦與人仇爭所獲 其能安保之乎 故終一朝而三見褫奪也

() : 원수, .

 

[本義] 鞶帶 命服之飾 褫 奪也 以剛居訟極 終訟而能勝之 故有錫命受服之象 然以訟得之 豈能安久 故又有終朝三褫之象 其占 爲終訟 无理而或取勝 然其所得 終必失之 聖人爲戒之意 深矣

 

象曰 以訟受服 亦不足敬也

 

[] 窮極訟事 設使受服命之寵 亦且不足敬而可賤惡 況又禍患隨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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